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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各单位(部门)签订2024年目标管理任务书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2024年学校各单位(部门)目标管理任务书经主要校领导审定后,由学校与各单位(部门)及责任校领导全部签订完毕。

2024年目标管理任务书拟定工作自今年1月启动,由发展规划处根据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和主要职能部门的建议,结合高校办学质量各类评价指标,统筹目标办相关成员单位拟定2024年目标管理任务书初稿。自3月初开始,发展规划处就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内容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了多轮沟通,同时深入各教学单位开展深度调研,在充分听取各单位(部门)的意见后,对任务书部分内容进行了微调,对合理建议进行了采纳,并向学校主要领导进行汇报。4月中旬,经学校主要领导审定,确定了各单位(部门)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内容,校党委书记鲍清芬代表学校与32个党政群团直属机构、15个教学单位及各单位(部门)责任校领导签订了2024年目标管理任务书。

学校各单位(部门)2024年目标任务突出结果导向,全面对标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博士授权单位建设、博士点申报、湖北省高校办学实绩考核等各类考核体系中的评价指标,目标整体难度较去年有所提升。发展规划处为更好的推进全年的目标管理工作,更新、编印了《高校办学质量各类评价指标体系指南》(第二版)和《湖北美术学院目标考核项目实施指南》(第二版)两本工作指南,已发放至各单位(部门),为服务各单位(部门)落实目标任务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