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高等教育机构类型多样,综合性大学、“大学校”、高等专业学院、大学技术学院等在职能、组织管理模式、资金来源、招生选拔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学术力量分散,影响了国家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提升。20年来,虽然历届政府政治主张和改革理念不一,但在促进高等教育与科研“集群式融合发展”方面保持了政策方向的一致。法国政府通过修订法律引导高校与科研机构重组,以竞争性资助鼓励和保障高校科研工作与国家战略目标的协同,促进了多主体、多中心、互嵌型科研合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法国高校的科研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一、历届政府持续推进“集群式科教融合”
2004年启动“竞争力集群”计划。支持有发展潜力的创新科研和项目,鼓励科研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企业在某一领域形成深度合作。
2006年《研究计划导向法》支持建立高等教育科研集群。
鼓励同一地区内高等教育与科研资源进行整合,即拥有不同学科优势的综合性大学、高等专业学院、研究机构等进行重组,建立“高等教育与科研集群”,提升法国高校与研究机构竞争力。同时,推动公立大学以地缘为基础进行合并或重组。2009年启动“未来投资计划”,重点对高等教育与培训、科学研究等战略领域进行投资。2010年启动“卓越大学计划”,入选高校获得“未来投资计划”专门资助。作为“卓越大学计划”的补充,“科学、创新、区域、经济计划”则资助在某一个或几个学术领域较为突出的大学。
2013年《高等教育与研究法》推动建立“大学与机构共同体”。该法明确,高校可以以不同的路径进行改革,或进行合并,或转型成为“大学与机构共同体”,或组成联盟。由此,“大学与机构共同体”替代了原“高等教育与科研集群”,实现了政策的有效衔接。
“大学与机构共同体”是一种新型“科学文化专业类公共机构”,拥有董事会和独立预算,具有颁发文凭的权利。设立目的是:促进机构间教学和科研资源共享;协调科研发展战略,促进学科交叉和跨学科研究与创新;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发展战略。它既是“高等教育与科研集群”的延续,又有新特征:“高等教育与科研集群”聚焦科研和博士生培养,较少涉及本科生、硕士生培养;“大学与机构共同体”更全面深入地将教学和科研结合起来。
2018年第2018-1131号法令明确符合条件的重组高校可变更为“实验性公共机构”。在多年推进高等教育与科研机构的组织和运行模式改革的背景下,“实验性公共机构”要求重组高校、成员机构、准成员机构、合作机构对组织机构、人事、校产等方面的权责做出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
法国政府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实验性公共机构”为10个,包括巴黎文理研究大学、巴黎萨克雷大学、格勒诺布尔阿尔卑斯大学等;高校联盟为6个,包括索邦大学、洛林大学、艾克斯-马赛大学;“大学与机构共同体”为9个,包括里昂大学、诺曼底大学、赫萨姆大学等。
二、集群式科教融合助力多主体、多中心、互嵌型合作
自发联盟和政府引导是法国高等教育机构版图重构的两大路径。法国院校(特别是高等专业学院)自发的集群式发展通常基于学科专业和院校定位的接近性,突破行政区划限制,促进了教育资源共享和效益提升,也为高校参与由政府引导的重组提供了文化基础和治理能力。1957年成立的法国首个公立工程师学校集团——国立应用科学学院(INSA)集团即是由分布于法国里昂、图卢兹、雷恩等地的7所INSA、1所位于摩洛哥的INSA与6所合作学校组成的高校集团。巴黎高科集团(ParisTech)是汇集国立高等工程技术学院、巴黎高科国立高等化学学院等多所工程师院校的联盟,其中部分院校又是其他大学联盟、“大学与机构共同体”“实验性公共机构”等的成员机构。
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地方具体情况,高校在大区、省、市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划内进行整合。法国萨克雷科技创新中心覆盖巴黎地区近43%的公共研究部门和40%的高新科技研发机构,致力于成为“法国硅谷”。巴黎萨克雷大学作为该科创中心最重要的高等教育力量,汇聚了巴黎第十一大学、凡尔赛大学、埃夫里大学等巴黎大区不同省份、均位于巴黎南郊萨克雷高地的院校。位于法德瑞三国交界处、主要服务阿尔萨斯地区的斯特拉斯堡大学,由下莱茵省斯特拉斯堡市的3所大学于2009年合并而成,后联合斯特拉斯堡国立水与环境工程学院、斯特拉斯堡国立建筑学院、莱茵高等艺术学院等七个公共机构,成为高校联盟的代表。
高校与科研机构重组提升科研的多学科性。巴黎文理研究大学(PSL)是第一批“卓越大学计划”入选院校,该校依据2013年《高等教育与研究法》获得“大学与机构共同体”身份,后又依据2018年法令成为“实验性公共机构”。该校由9个成员机构、2个准成员机构、3个国家级合作研究机构组成。成员机构保留其各自的法人资格和章程,成员机构资格因故可被暂停或取消,成员机构也可根据一定程序申请退出巴黎文理研究大学。
其成员机构有:国家高等戏剧艺术学院、国家国立宪章学院、巴黎国立高等化学学院、巴黎国立高等矿业学院、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巴黎天文台等;准成员机构为法兰西学院和居里研究所。巴黎文理研究大学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全球大学排名;成员机构和准成员机构以“成员机构-巴黎文理研究大学”身份参与学科排名。
这一政策有效提升了大学排名。从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来看,2010年巴黎文理研究大学的成员机构巴黎高等师范学院排名第71位,巴黎第九大学的排名为301~400。重组后,由巴黎文理研究大学参加排名,2020年至2022年排名分别为36、38和40位。
高校与科研机构重组强化了法国国家级研究机构与法国高校、医院等主体的深度互嵌。巴黎文理研究大学重组后辐射140个实验室和十几个孵化器,形成圈层式、多主体融合格局。法国国家级科研机构普遍将其分支部门设立在法国大学内。隶属于卫生部和研究部的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INSERM)是致力于生物、医学和人类健康研究的公共科学和技术机构,在全国有约350个分支部门。每个分支机构同时隶属于12个区域代表团和至少一个专题研究网络。巴黎法兰西岛中心东部区域代表团所辖56个实验室集中了INSERM近20%的科研力量,其中有4个实验室设在重组后的巴黎文理研究大学中。
重组高校及其成员机构容纳多个国家科研机构的分支部门,实现多个国家级科研机构在高校内的协同攻关。巴黎文理研究大学的成员机构高等师范学院与三大国家级科研机构、几所巴黎高校共建32个科研单位。以生物学和生命科学科研为例,高等师范学院、国家科学研究中心与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合作成立的巴黎文理研究大学生物学研究所由300多人组成30个独立的小组,进行高度合作和多学科的研究,并积极参与学生和青年研究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对高校与科研机构集群进行多轮次、多类型、多层次的竞争性资助
高等教育和科研集群机构,及其下属的多主体合作的研究机构,是法国竞争式科研资助的主要对象。法国设立针对科研机构、科研设备、研究项目的各类资助项目,更多地通过竞争性资助鼓励重组、合作的机构开展符合国家需求的科研工作。
在“未来投资计划”资助框架下,“卓越实验室”计划(LabEx)旨在帮助法国一流的实验室获得专门资金,与国外同行竞争,吸引享有国际声誉的研究人员,并建立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体系,向以下主体开放申请:规模较大且在其研究领域聚集学术力量、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的研究单位,围绕一个有研究前景的项目形成的研究网络。“卓越设备”计划(Equipex)为2000万欧元之内的、符合国际标准的科研设备提供资助。获资助设备首先要在国家研究和创新战略(SNRI)优先事项的框架内,能够惠及尽量多的研究领域,同时向有关科学界和实业家开放。
2021年启动的法国“2030计划”接续了“未来投资计划”的功能和思路。“优先研究计划和设备”计划(PEPR)取代以上两个计划,旨在建立和巩固法国在与技术、经济、社会、健康、环境转型相关或可能相关的科学领域的领导地位。该计划的资助项目可分为两类:“国家战略优先研究计划和设备”和“探索性优先研究计划和设备”。前者支持有明确产品、服务、用途的研究,国家指定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并明确资金的分配,旨在消除与国家发展战略有关的科学障碍。后者则资助处于萌芽或早期阶段的项目,项目申请方案由国际评审团进行评估,政府科研管理机构确定具体资助目标和金额。
四、集群式科研融合促进多层次战略目标协同
通过法律和资助两大政策工具,法国推进“集群式科教融合”,并在机构战略维度实现了机构内部、机构与国家甚至欧洲层面战略目标的协同。
重组机构的内部治理促进战略协同。根据相关法律,“实验性公共机构”须有自身专门的内部治理机制,设立决策类、执行类和咨询类三类治理机构,以保障整体战略与各成员机构、合作机构间的协作。成员机构、合作机构等通过其各自代表在治理机构中发挥作用,在强调自身定位和权益的同时,影响重组高校的决策。成员机构、准成员机构和合作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在重组高校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中均有表决权,形成机构间治理的协同关系。
通过战略制定促进多层次目标协同。“实验性公共机构”等新型公共机构的总体发展战略须基于欧盟、法国、院校、合作科研机构层面的要求和发展规划而制定。在欧洲层面,在马克龙的倡议下,以加强整个欧盟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为目的的“欧洲大学”联盟计划启动。截至2023年5月,31个国家的约340所高等教育机构分别组成41个“欧洲大学”联盟。加入“欧洲大学”联盟的法国高校有责任落实欧盟长期、共同的教育战略规划,并将其纳入自身发展战略。在国家层面,“法国2030”投资计划提出拟投入540亿欧元,为法国未来十年设定十个目标,旨在使法国重塑经济主权,到2030年“再次成为创新大国”。法国政府将“提升高等教育与研究生态体系的卓越性”定位为实现目标六大横向杠杆之一,通过“优先研究计划和设备”资助符合目标的、具有变革性潜力的科研,以引导高等教育与科研机构集群将研究内容和目标向国家战略靠拢。在院校层面,以“实验性公共机构”为代表的重组高校要协调其成员机构与国家签署多年期合同,确定各方面办学目标并确保其执行。国家级科研机构作为其合作伙伴,也有责任参与重组高校的总体战略制定。